⑴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拟调整淘宝平台相关争议处理规则。
⑵此次规则变更于年月日正式生效。
⑶买家维权不受受理期限限制的实施细则 — 变更后
⑷一、如何理解行政机关认定为假冒或违禁商品?
⑸本条系指已被行政机关认定的假冒或禁售商品,买家提出维权主张可不受淘宝规定的时限要求限制。
⑹二、如何理解“买家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
⑺本条系指买家可随时依据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提出维权主张。
⑻三、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是指什么?
⑼商品品质等相关问题是指,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肉眼不可见的描述不当问题。
⑽四、如何理解“能够提供凭证证实未收到货、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
⑾、买家主张未收到货,应在物流可查询期限内提供物流停滞记录、无走件记录或提供商家承认未收到货等凭证。
⑿、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三包商品应在三包有效期内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提供初步凭证;非三包商品应在两年内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系质量不合格的检测报告。
⒀三包有效期时长详见《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
⒁、买家主张肉眼不可见的描述不当问题,参照商品质量问题在相应期限内提供相关凭证。
⒂五、如果买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时限内在线发起维权,但按照本细则证实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怎么办?
⒃三包商品,卖家应按照法律规定或淘宝平台相关规则在三包期内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详见《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
⒄非三包商品,卖家应按照《产品质量法》承担维修等义务,商品无法维修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交易支持退货退款。